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及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):
期末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,是检验教学质量、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关键依据。为维护考试公平、公正,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,现就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、严肃考风考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工作
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,落实考试工作的主体责任,将严肃考风考纪作为全面从严治学的重要内容,同时要提高思想认识,向学生强调考试违纪作弊后的危害和后果,坚持教育为先,预防为主,处理必严,惩防并举,培养学生树立“诚信考试为荣,违纪作弊为耻”的正确思想,努力营造诚实应考氛围。
二、严格考试管理,严惩违纪作弊行为
学校对考试违规行为采取“零容忍”态度,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认真执行《ag8九游会j9考试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〔2024〕27号)和《ag8九游会j9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(校学字〔2024〕55号)的各项规定,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行为,认真学习监考规范(附件1)和考场规则(附件2)。
对于存在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,监考教师须及时警告,当场取证,如实记录相关情况,并立刻上报教务处(教师发展中心),教务处(教师发展中心)将于当日开展调查并处理。经查实,对于确实存在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,将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三、加强巡考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
教务处(教师发展中心)将协同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期末考试巡查。巡考人员要认真履行巡考职责,加强对考试组织、监考工作和考场纪律的监督检查,发现考试组织不当、监考教师或考生有违规行为的,要立即制止并与教务处(教师发展中心)安琪老师联系,一经查实,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终审|党委宣传部